Thursday, June 29, 2006

My foolish heart-Bill EvansTrio


在熙熙攘攘的电车站人潮旁,一個年輕畫家擺了個人像素描的攤子。
外面夏末的太陽已顯得暗淡許多,長時間在地下道下仍然令畫家汗流浹背,悶熱難耐。
畫家用袖子擦去鼻子上的油汗,拿起曬的溫熱的鉛筆,開始素描起眼前這幅樓高車多,人潮往來的平凡都市景象。乾動動筆解解悶好了,他心裡想。
他回想起上一次畫景物竟是幾個月前的事了。對景物畫細部的觀察力及整體的協調性,他一直無法好好掌握,因從未完成甚麼好作品。不過今天這樣臨時起意的動起筆來,竟是無比的流暢。不管是景物的協調感,或細部特徵的描繪,都如事先練習過般的純熟且恰到好處。
正當他沉溺在這未曾觸及的境界時,一對情侶在他面前停了下來。
「可以幫我們畫幅畫嗎?」
畫家從口袋裡拿出一本小冊子,在上面快速的寫了幾個字:
「對不起,請等一下!」
「原來是個啞巴!」那女人小聲的對她男友說。
「能先畫我們嗎?不然我們要走囉!還是做生意比較重要吧?」男子問畫家。
畫家又迅速地寫了幾個字:
「拜託,五分鐘就好了!」
「走了!走了!莫名其妙!」女人拉了男人一把。
「真是怪人!」
畫家看著那對情侶氣沖沖地消失在人群中後,又繼續畫他的素描。他並不曉得從剛才為止,一直有一個女人站在他身後不遠處觀察著他。當然也包括剛才那一幕。
七分多鐘後,畫面終於完成他的畫。他心想走了那對情侶,今天大概不會再有客人了。於是拿出皮箱子準備收拾東西回家。
「我買這幅。」女人走到他面前對他說。
畫家拿出小冊子。
「700元,不過我還沒給這畫取名字!」
「我已經想好了。」女人說。「『沒耐性的城市』。」
「原來妳都看見了!」畫家寫。
「除了這幅畫之外,我還要一幅畫像。」
畫家以手勢表示「請坐」之後,在畫板上換了一張紙。
畫家花了十分多鐘完成了第一幅。
「不好,不像。這幅我買了,請再畫一幅!」
畫家第一次見到如此直接的人。他集中起精神,針對女人臉部、髮型等細部特徵認真描繪。經過半個小時左右,第二幅完成。
「不好,不過我也買了。請再畫一幅吧!」
畫家並不感到生氣,因為女人的態度非常認真,絕不像是在找他麻煩。那她要的到底是甚麼呢?
年輕畫家看看眼前這個女人的神情及服裝:黑色套裝,細銀項鍊,殘留髮膠的棕髮束成簡單的馬尾,略布血絲的雙眼及微青的眼袋。正是經常百買醉在酒吧,而早上頭痛、沒精神的面容。
畫家靈機一動,微笑著在紙上畫了一隻黑貓,四肢都溶入黑色大地,只有黑尾巴直直向上翹。背景是一片白色的夜幕,懸著漆黑的月亮及星星。
「嗯,像。的確像。」女人這次很滿意。
畫家在紙的背面寫上題目:「最挑剔的女客人」。
酒吧裡瀰漫著刺鼻的煙味及酒精味,混合了古龍水矯揉造作的香味,嗆得畫家涕淚直流。這是夜天堂的味道,女人說。
「你要喝甚麼?」女人一邊從酒保手中接過冰威士忌一邊問。
「我不會喝酒。」畫家寫在小冊子上。
女人放下酒杯,托著腮,眼睛直盯著畫家拿筆的右手。
「為什麼你寫字又快又好,那麼整齊。」
「我從8歲開始不能說話,之後15年與人交談都用寫的。而且怕別人看不懂,我每天至少練習手寫5萬字。」
「你沒有親人嗎?」
「別問了。」畫家寫了大大地三個字。
「再一杯冰威士忌,給他一杯紅酒。」女人向酒保說。
畫家如接受初生嬰兒般小心地端著酒杯。他緩緩舉高那杯酒,在燈光下仰望那如紅寶石般的瑰麗色澤。接著輕輕搖動酒杯,將鼻子迎上前去嗅那聞滿溢的香醇。最後將下唇搭在杯緣,先淺啜一小口,讓酒順著舌頭在嘴裡流動,才真正的飲下第一口。但是不會喝酒的他,仍被嗆得摀著鼻子猛咳嗽。 「不錯嘛,一個步驟沒少。」
「看電視學的。」畫家一手摀著鼻子,一手寫。
畫家睜開眼,正對著床的落地窗透來從厚重窗簾隙縫鑽入的薄弱光線。對於剛睡醒而全身酸痛,口乾舌燥的畫家來說,那光線就像源自天界的啟示一般,絲毫不嫌薄弱。
昨晚的紅酒似乎經過了一夜發酵,在他腦中型形成一團無名的氣體,令他覺得頭部脹痛無比。陣陣的疼痛襲來,像有人在腦神經的縫隙裡敲著爵士鼓一樣。
畫家閉上雙眼,忍住痛聽那鼓聲。
「喂!」女人搖搖畫家的手臂。
畫家睜開眼,瞥見剛睡醒的女人,竟是一副精神抖擻,面貌一新的模樣。
「幫我找一下內衣可以嗎?這邊只有我的套裝而已。」
畫家坐起身,將枕頭下的紫色胸罩拉出來遞給她。
倆人都不約而同沒有說話(我是指一切溝通行為),像在等待錄音帶迴帶一樣的沉默著。
畫家沒讓腦袋閒著,一直試著回想昨晚發生的事。但一切記憶都從第三杯紅酒之後開始模糊。第三杯紅酒,鑲金玻璃門,計程車,禿頭司機,……
不管畫家再如何努力,殘存的只有這四段照片似的記憶。
我到底是如何到女人家裡來的呢?我和她再一起多久時間了?現在又是幾點了?
時鐘無預警的響起,隨後是七聲布穀鳥叫。
「七…七點。」畫家說。
女人緩緩坐起身,用手將散亂的長髮往後梳。「你會說話?」
「我……是……。」畫家試了幾次,還是放棄的拿出小冊子。
「3歲時一起走了,我被有精神病的叔叔一手帶大。每天一早他就把我鎖在山上的家裡出去工作,沒有電視,沒有收音機,我一個人活在沒有語言的房子裡,只能畫畫。叔叔其實對我很好,只是怕我亂跑才天天鎖住我,8歲左右他突然想起我必須去上學,於是趕緊送我去註冊,至此以後也不再鎖我。叔叔話極少,那段牙牙學語的日子我根本沒有開口說過話。在學校裡同學們只當我是啞巴,跟我說話都比手劃腳,連老師也沒有主動了解我的情況。當時並不覺得是件嚴重的事,我也不想告訴別人。靜靜地畫畫、寫字,度過我的童年。
16歲那年我和一個女孩相戀。她非常纖細而脆弱,溫柔的她不停告訴我:『不要在意自己不能說話,無論如何我都會陪著你的。』之類的話。終於有一天我告訴她這件事,出乎意料的她非常憤怒,一氣之下離開了我。後來有人告訴我,其實她對我已經相當厭煩了,而且追她的人也並不少,我才知道說出那件事只是幫助她找到離開我的理由罷了。」
「所以簡單的幾個字還能結結巴巴地擠出來?」
「嗯。」
「想聽一些我的事嗎?」
畫家點點頭。
「我是一間保險公司的經理,掛名經理。不用工作一個月便有二十幾萬的收入。
之前我只是一個黑道大哥的女朋友,沒幾年男人死了,他二弟接手,說是願意照顧我,要在公司裡安排一個位子給我。事實上他早就調走了大部分資金,去投資令一間食品公司。那家公司只是他用來當擋箭牌的工具而已。
他以為有替死鬼,做起事來就明目張膽,警方已經注意很久了。一想到可能明天就會東窗事發,替別人蹲苦窯,我便無法再過正常人的生活。我一天天沉溺在燈紅酒綠的夜生活中不能自拔,喝個爛醉之後再找個好男人睡覺。」
「我……嗎?」
「我想睡一會,十點再叫醒我。」
女人兀自睡去,畫家卻搞不清楚,他的問題到底是不需要回答,還是她不想回答。
晚上1點15分左右,一名年輕畫家走進酒吧,一如往常的點了一杯紅酒。
「她今天也沒來嗎?」畫家在冊子上迅速的寫著。
酒保不耐煩的搖搖頭。
喝完第三杯紅酒,畫家絲毫沒有醉意,在素描簿上畫了幾張打發時間的圖之後,才結帳離去。
酒保看見他一走,便伸手撥了通電話。
「喂,嗯,他剛走。」
「不,沒醉。他這一個月幾乎天天來,酒量越來越好了。」
「是啊,上一個沒幾個星期就死心了。」
「好,好。放心。再見。」
酒保嘆了口氣掛上電話,看看煙霧瀰漫、酒味濃重的酒吧裡,總覺得客人似乎少了許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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