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November 12, 2006

Stan Getz - Thanks For The Memory


當我忘記我活著時可以做些什麼的時候,海灘是個好的逃避地點。至少躲在那裡靜靜的看書,或是什麼都不作,只是靜靜的躺在那裡吹海風,都是在城市中的一個偷閒的方式吧?我想。
是不是人到了一個年齡之後,都會這樣不自主的逼迫自己呢?好像不將自己逼到角落,不能夠證明自己已經長大了一般。這樣的行徑其實是很可笑的。逼自己該交女朋友了;逼自己該獨立生活了;逼自己該有性經驗了;逼自己該事業小有穩定了……。逼迫著自己作著一件又一件的事,彷彿不這麼作,自己就像個小孩一樣的無知與不夠成熟。
可是逼迫自己的代價是什麼?是在夜半酒醉時和陌生女子作愛,卻在早晨醒來時懊悔不已的行徑?還是在沉陷於工作中無法自拔時,拼命的想要逃離這個城市的寂寞恐懼?又或者是在深愛一個人之後,卻不得不分離的心痛?很多的印記在城市角落悄悄的上演著。像是人間遺落的一本城市符號簿,少了這些符號就不能稱之為都市人一般的不可或缺,可是有了這些符號之後,卻又沒有讓生活更快樂些。
那麼,我們自己是不是也是成為一個符號了?姓名?外殼形象?工作職銜?社會地位?甚至於心理思維空間模式。這些應該都是人間符號吧?像是一道又一道的條碼,隨著產品的出廠,打印在每個不為人知的角落裡,這實在是一種很難形容的感覺。
突然想到,或許我可以這麼說:我們的祖先其實是外星人類,是宇宙所有生命的起源。當初來到地球創造這世界,原本期望能將地球開發成為另一個宇宙的樂園,卻因為當時基因工程的突變錯差,將一些不完美的缺陷基因遺留到了這世界的人類體內,造成了世人的不完美。以致於現在的世界裡,充滿了罪惡與弔詭。但還是有保留了一些些完美的原體在世上繁衍,所以當世上出現完美無缺的人事物時,我們的祖先就會來將他帶走,回到我們起源的宇宙彼端,再次成為那裡的人民。或者,我們稱為天使。這讓我想起以前許多的報導,說在哪裡看過了外星人的蹤跡什麼的。這大概可以印證我的說法吧?
這樣的聯想至少讓自己覺得舒服了些。雖然更確定了自己是不完美的個體,但卻墮落的慶幸自己可以多活在這個世界上,多親近些自己,多些愛憐給自己。只是當我們不得不離開這世間時,我們是不是都能穿上白袍和生出羽翼,回到自己本來的地方呢?
其實這只是一個無端的城市夢囈。

Saturday, November 11, 2006

Kirk Whalum - Someone to love


人是不是一種很容易孤單的動物呢?
我以為我自己是那種很能夠承受孤單的人,所以我常常這樣的告訴自己:「一個人獨處時,可以做的事很多。為什麼會有所謂的孤單這種情緒產生呢?」孤單時看看書,孤單時想想事情,孤單時發發呆,孤單時四處走走,孤單時可以做的事情很多很多,可是我頹然的發現,再怎麼樣,你依然是孤單著。
這幾天我都幾乎接近天亮方才入眠,更甚者也有徹夜枯坐至天明的時候。不知道為了什麼,真的,你真要問我為了什麼,我也答不出來。呼啦呼拉的躺在床上,眼睛望著天花板,卻怎麼樣也閉不起來。就這樣,很多的夜晚,我聽著窗外的貓叫聲,數著時鐘滴答的聲音,我又看到一天的晨曦亮起。
孤單吧?我想,可能只有孤單可以解釋,我為什麼難以成眠。忘了自己是誰,忘了自己要作些什麼,忘了閉上眼睛時,該如何讓自己一片空白,不去想著任何事情和任何人。如果,時間就這麼的靜止了,不走了,我是不是會能夠更安心呢?
思路如此清晰,文字在此时像是將欲潰堤的水流一般的難以抑制。如果我不將他原原本本的寫出來,似乎我心裡就作了一件對不起我自己一樣的錯事。會這麼的苛責著我自己,會深沉的怪罪著自己。
我想,我討厭隱藏我的心事吧?總覺得有心事就應該要坦白的說出來,不然,憋著,好累。
我要說什麼呢?我寫這封信給你的目的到底是什麼呢?因為,我很想你。很想你的聲音,很想你的人,很像《舞.舞.舞》裡說的一段:「我很需要你,我不知道怎麼訴說,但是,我知道我很需要你。」那樣的想念喔。
很久很久沒有這樣的心情了。可是,雖然這樣伴隨而來的是無可奈何的孤單感覺,我依然願意接受。畢竟,想一個人,很難得,也很好……。

 

Tuesday, November 07, 2006

Bobby Brown - Rock Wit'cha


信箱中看到一封信叫做:美麗的東西要和大家分享──原來是一張海景,遠處海天一色近處波光粼粼,很寧靜的畫面,凝視了它十秒。
這樣的畫面似曾相識突然讓超速的心情放慢了腳步。
還記得它們嗎?也許在曾你家隔壁或是在小時候的回憶裡,現在在我們的信箱中。
科技給人們的承諾是:「簡化」人們的生活,使人們有更多的時間休閒與自己最愛的人聯繫。但是人們卻花更多的時間在學新更新的科技,讓更新的科技繼續承諾將更簡化我們的生活。
這似乎是一種無可避免的悖論。現代的人患上的一種病叫做「科技恐後症」。如果,你也收到了一封叫做美麗的東西要和大家分享的信,而你也凝視著它超過十秒──或許該做的是:關掉電腦,找到那個你最想寄給他一同分享的愛人;送給他你最美的時光。

Thursday, November 02, 2006

In a wee small hours of the morning - Stacey Kent


我曾接觸過這樣的一小段文字,感覺心為它抽動了那麼一下。這是出自波特萊爾筆下的一句詩:「在我的腦海里/遊走著一隻/美麗的貓/強壯、甜美又迷人。」
也不曉得是什麼魅力,導致我如此喜愛波特萊爾虛擬的那隻貓,就是這隻在「我」的腦海裡緩緩踏著貓步的貓。
「貓咪,貓咪……」我輕輕地叫喚著,血液在血管裡像瀑布一樣地奔流著,而悠然自得的貓兒依舊走著貓步。姿態嬌媚的肢體語言是它的財富吧,亦是支使著我尾隨其後的原始誘惑。貓咪當然不會理睬我,牠的高傲就是它的利爪。牠是無情的波斯貓,邋遢地在步子後頭撒下人與鼠輩都逃不過的圈套。
腦海裡游走的貓咪,愛以炯炯的眼神懾服驚惶的獵物。那眼神的確「強壯、甜蜜又迷人」。雄壯老虎般的輝煌在那兒炫耀,同時又不乏故有的柔媚。跟在貓咪之後拾步的奴役,是迷惑的。和牠玩的是自由與囚禁的遊戲,矛盾是籌碼,而且一次定輸贏。
有一首比利時歌謠如此形容了這場奇異的遊戲:「啊!我的主人!別期望我當你的奴隸,因為我渴望自由。不要刺探我的深沈祕密,因為我酷愛神祕。不要濫情地撫摸,我偏好含蓄的表達。不要讓我難堪,我有強烈的自尊。不要,我央求你,不要拋棄我,我對你是絕對的忠誠。我會了解你對我的愛,因為我懂得真正的付出。」
腦海裡的血流已經在貓咪經過的地方滯流了,你開始可以看到我面無血色的無助和彷徨。牠的眼睛蘊含了比驕傲複雜上百倍的情韻,而在頃刻間攪亂了我努力尋回的步伐……。